人民日报评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宪法合法性和合理性重要决定

2020-08-12 11:36   来源: 互联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将在第七届立法会开始前至少一年内继续履行职责,这一重要决定充分考虑到香港的疫情和立法会的实际运作,充分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依法治港、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原则。

鉴于香港形势严峻,顺应香港主流民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他同时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在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延期的情况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机关的空缺作出相关安排。 特区政府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作出推迟选举的决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保障公众安全和选举的公平公正。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合理合法,必要适当。 它对香港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有责任。 中央人民政府支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就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有关安排。


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选举延期的情况下处理特区立法机关空缺的权力在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立法会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议和批准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届满。 如果立法机关出现长时间的空缺,将不利于特区政府的正常施政和社会的正常运作。 《基本法》并没有授权特区自行处理这些宪制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解决特区自身无法解决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使立法机关正常履行职责,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


香港社会各界就如何解决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延期导致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综合各方面因素,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继续在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履职,是当前形势下最恰当,最可行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对暂缓选举空缺的立法机关作出安排,是十分必要的。 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的表现。确保了立法机关的正常运作,特区政府的有效施政,社会的正常运转,有利于特区政府和整个社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当前最重要的疫情防控工作中


生命第一,抗病第一,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香港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福祉的决心坚定不移,伟大祖国是香港战胜疫情,战胜一切风险的坚强后盾。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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